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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五华产业园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朗读

为进一步规范园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云南五华产业园区作出关系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予以明确,具体如下:

一、 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二)决定在本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政府投资5亿以上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三)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人事任免、内部行政管理、外事活动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行政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处置决策不纳入园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 有关要求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