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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朗读

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障局作出关系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予以明确,具体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1.制定以本单位名义出台的或本单位起草、提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布或转发的关于医疗保障领域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需五华区医疗保障局批准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

3.制定涉及五华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五华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报经本部门党组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障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