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五华区2023—2024年普吉产地检疫点协检兽医社会服务的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1 14:11:28 信息来源: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朗读
为进一步方便我区及高新片区群众办理动物检疫申报,经五华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采购2023—2024年普吉产地检疫点协检兽医社会服务,协助开展产地检疫协检工作,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比选。
一、 项目名称
五华区2023—2024年普吉产地检疫点协检兽医社会服务
二、 项目概况
(一)服务地点:五华区普吉街道大普吉村;
(二)采购预算:项目预算每年60000元;2年共计120000元;
(三)资金来源:政府财政预算拨款;
(四)服务期限:二年;
(五)服务内容:开展检疫点动物临床健康检查、消毒、辅助出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异常动物隔离等工作;
(六)合同履行期限及投标要求:根据工作性质,按照合同约定拨付经费。
三、 服务方条件和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同时具备良好信誉的单位;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其他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 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三)诚信承诺:报价单位对本次报价情况进行诚信承诺,提供承诺书。
四、 申报材料
(一)服务方需提供书面报价表(一式两份);
(二)服务方条件和要求中(一)(二)(三)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 申报时限
2023年9月1日至9月5日17:00前。
六、 申报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303室(昆明市龙泉路536号)。
七、 其他事项
对收集到的比选材料,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将进行综合比选,并对外公示无异议后,按综合排序顺序确定服务提供方。若排名第一的主动放弃或因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服务资格,将由排名第二的提供服务,以此类推。
联系人及电话:
魏老师:0871-63620619
喻老师:0871-68337739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