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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采购高新区移交农业农村(含畜牧兽医)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服务比选的公告

朗读

为了做好高新区移交农业农村(含畜牧兽医)社会事务工作,经五华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采购社会组织,协助开展畜牧兽医、农资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工作,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询价。

一、 项目名称

五华区2023—2024年高新区移交农业农村社会事务工作服务项目。

二、 项目概况

(一)供货地点:五华区农业农村局(昆明市龙泉路536号);

(二)采购预算:项目预算每年270000元;

(三)资金来源:区级财政预算拨款;

(四)服务期要求: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五)采购内容:

1. 由第三方机构明确2名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人员,专人负责高新区移交畜牧兽医监管工作事务。人员要求:具有畜牧兽医专业工作经历,能独立完成动物检疫协检(临床检验)、畜禽血液样本采集、场地消毒、信息编报等工作;

2. 由第三方机构明确2名符合相关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人负责高新区移交的农资经营主体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监管工作事务。要求具有法学、农村经济管理、财务会计等专业学历或工作经验,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六)合同履行期限及投标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人员进驻,一个月内进行资金拨付。本项目既接受联合体投标,也接受分开单项投保。

三、 服务方条件和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同时具备良好信誉的单位;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其他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 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三)诚信承诺:报价单位对本次报价情况进行诚信承诺,提供承诺书。

四、 申报材料

(一)服务方需提供书面报价表(一式二份);

(二)服务方条件和要求中(一)(二)(三)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

五、 申报时限

2023年9月1日17:00前。

六、 申报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303室(昆明市龙泉路536号)。

七、 其他事项

对收集到的比选材料,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将进行综合比选,并对外公示无异议后,按综合排序顺序确定服务提供方。若排名第一的主动放弃或因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服务资格,将由排名第二的提供服务,以此类推。

联系人电话:

魏老师:0871-63620619

匡老师:0871-63620189


附件: 诚信承诺书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