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采购2023-2024年度会计核算及相关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3 14:12:47 信息来源: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朗读
为做好我单位会计核算及相关工作,经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向社会采购第三方服务开展相关工作,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 项目名称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2023-2024年度会计核算及相关服务。
二、 项目概况
(一)供货地点:五华区农业农村局(昆明市龙泉路536号);
(二)采购预算:项目预算80000元;
(三)资金来源: 政府财政预算拨款;
(四)服务期要求: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五)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五华区农业农村局账户及农业农村局工会委员会账户会计核算及相关服务,包括单位会计账务处理、资产负债表编制、预算决算编制、内控报告编制、职工社保办理、工资变动报批报送等,以及采购方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六)具体要求:负责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原始凭证签收交接并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办理纳税申报事项;办理职工五险两金的申报、变更、划转等业务;办理职工工资、绩效、目标考核申报及核算绩效业务;有关部门检查工作时,负责参加汇报会计相关的业务工作内容;配合审计、巡查部门对单位的审计巡查工作,负责提供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数据。
三、 供货商条件和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同时具备良好信誉的单位;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其他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 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三)报价单位提供诚信承诺。报价单位对本次报价情况进行诚信承诺。
四、 申报材料
(一)供货商需提供书面报价表(一式二份);
(二)供货商条件和要求中(一)、(二)、(三)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
五、 申报时间和时限
从对外公布之日起接受报价咨询,采购方于2023年8月23日至28日11:00前,接收投标单位申报资料。
六、 申报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305室(昆明市龙泉路536号五华红云办公区三楼)
七、 其他事项
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将审核并综合评议各报价单位情况,对报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主体,并对外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采购手续。
联系人:魏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620619
附件: 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