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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五华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相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99号)《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3〕37号、《关于开展2023年昆明市教育体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五华区教育体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评审范围、对象、条件

(一)五华区教育体育局下属各事业单位,五华辖区省、市直属学校(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在职在岗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符合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专业技术评审条件的专任教师、教研人员。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按照评聘结合的方式执行,在单位的空岗范围内进行申报,空岗数以当年职称申报推荐时的实际空岗数额计算。

(三)非省、市、区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中小学幼儿园(单位)等,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四)申报人的年龄计算时间以召开评审会议当月为截止时间;申报人职称资格任职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五)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必须符合云人社发2016年99号文)中附件2《云南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六)申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须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七)五华区域内自主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的单位,负责受理本单位在编、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人员对应系列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自行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职称申报评审日程安排。

二、 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方式

昆明市中小学教师系列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实行网络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km.gov.cn/),在“在线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栏目中点击“昆明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系统”,或打开浏览器进入“http://182.245.127.25/#/msm/home”进行申报。所有申报人员不再提交纸质评审材料到评委会。

(二)时间要求及审核推荐流程

1. 个人填写及学校(单位)审核上报阶段:2023年6月21日-7月9日

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报材料须用人单位进行严格审核,如果提供的材料是复印件,复印件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须注明经审核,复印件和原件一致)、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完整后提交单位进行审核,单位考核聘任小组重点围绕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是否填写完整、准确、符合规范进行,同时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验证,审核完成后, 由申报人在“信用中国”填写下载的承诺书由申报人和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作为附件材料提交职称评委会。

根据各学校(单位)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同学段学校进行交叉审核,审核完成后填写《2023年教师职称交叉审核登记表》,同时提交纸质的单位承诺书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申报人员花名册(统一为PDF文件命名为:XX单位中级或者高级教师申报人员花名册)。

2. 主管部门审核阶段:2023年7月10日-7月18日

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人员的材料出现错、漏、不符合申报规范要求等情况的,申报系统返回修改提出3次审核意见将无法再次提交申报材料。审核中出现弄虚作假情况,暂停该申报人员的申报事宜,并将情况报“区教育体育局教师职称审核推荐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停止该人员2023年职称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名册报工作小组,经工作小组合议后无异议的提交区人社部门审核。

3. 人社部门审核阶段:2023年7月10日-7月18日

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的申报材料提交人社部门审核推荐,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的申报人员通过“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系统”五华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4. 五华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2023年9月。

(三)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 申报人员将申报评审材料原件进行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本人必须保证上传材料清晰,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影响到的评审结果由申报人负责。学校(单位)在系统内审核上传材料时须对照申报人的申报评审材料原件进行审验,并对审核推荐行为负责。

2. 材料审核完后,各单位须将拟推荐人员的《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和相关材料在本单位公示栏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完后形成公示报告,将《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及相关材料和公示报告上传职称申报系统。

3. 申报人员上传的个人照片要求为蓝底1寸正规清晰的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10k与30k之间,像素大小于295px*413px,按照要求上传至申报系统。

4. 本次在我市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才所提交的“承诺书”,须登陆“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站(https://credit.km.gov.cn),在“信用服务”—“昆明市信用承诺自主申报专栏”中填写相关承诺信息并提交,点击“承诺书下载”后打印出“职称申报承诺书”,作为附件材料提交职称评委会,个人承诺书原件交学校备存。

5. 2002 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 6个月),提供查询学历 (学位)信息截图1份。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属于 2002 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作为附件材料提交职称评委会后,不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

6. 属劳务派遣公司的申报人员,须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可只提供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

7. 经用人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评审材料,申报系统中提出3次修改意见后仍然存在问题的,各评委会承办部门和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本年度不再受理个人的申报材料。

8. 外省和中央直属企业、部队工作调动到我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在调入时,需要对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进行确认。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须提供低一级职称认定的相关材料。

8. 申报评审材料其他要求详见《五华区教育体育系统职称申报注意事项》。

三、 申报审核推荐程序

(一)制定竞聘方案

各学校(单位)按照本单位系列职称评审规定的条件及省、市有关职称申报评审有关政策要求制定职称推评方案,并采用民主表决的方式,在本校(本单位)教职工大会上征求意见,经80%以上教职工同意,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系统”内填写《评审表》及《中专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同时向学校(单位)职称推荐小组提交证明材料原件进行验审,原件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申报人员对上传的证件照及证明材料要确保真实性、准确性、清晰度、完整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校(单位)审核推荐

各学校(单位)对申报人在申报系统内上传的证明材料须对照原件进行审核,并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及审核情况提交职称推荐小组,职称推荐小组按照学校(单位)推荐方案组织推荐。并如实填写“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须对申报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师德师风、申报评审条件、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贡献、推荐排名和推荐情况(包括明确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职称推荐要素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反映。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单位)申报人在“信用中国”填写下载的承诺书,由申报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推荐

1. 辖区内省(市)直属学校(单位)人员经各自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直接报送评委会。

2. 区所属学校(单位)、民办学校(非公经济单位)由所在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报送评委会。

3. 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审核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后报送评委会。

(五)评委会审核

评委会集中对各单位推荐的评审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拟同意提交评委会评审的,在五华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收到举报反映的,由学校(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提交评委会评审的处理意见,逾期不提出处理意见的,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四、 规范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要求

(一)加强职称政策学习宣传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学习《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3版)》和《五华区教育体育系统职称申报注意事项》,进一步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让广大教师深刻学习领会职称政策相关规定,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参与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为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申报审核推荐培训力度

本年度实行无纸化申报、审核、评审,各学校(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系统使用的对个人填报等指导,申报人员和单位经办人要认真学习《职称申报系统(个人、单位)用户手册》,让申报人员熟悉申报系统操作流程,避免操作不熟练而影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三)加大各环节倒查追责力度

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用人单位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把关不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暂停该单位下一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并进行整改,所造成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人事管理权限责成其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层层落实的的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相应的工作责任书,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和单位,将采取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提交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停止该教师申报资格;对不配合单位工作人员填写材料,材料多次出现错、漏等现象而导致错过材料修改期限影响上报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导致申报材料出错、弄虚作假、不符合申报规范要求等未能及时查出的,按规定追究相应工作人员的责任,对于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对单位下一年度的职称申报工作进行相应处理。

(五)严格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材料提交。各学校(单位)要理清工作思路,认真按照程序开展工作,要明确各时间环节学校所需开展的工作,要督促申报人员按时填写,要督促工作人员按时上报,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按照时间要求有序推进。同时,为避免反复修改影响后期工作,申报人员在“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系统”中完成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后,本人暂不提交,由学校(单位)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指导本人提交。

(六)规范复查。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复查主要核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评审过程中有无错看、漏看申报人业绩成果材料造成误判等情况。复查申请人须在评审结果确认后2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向评委会组建单位提交书面复查申请。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将复查结果告知复查申请人。

五、 申报人的电子材料通过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完成后,于7月2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证件类、证明类)装订成册,交申报单位备存备查。

六、 通知中未提及的其他事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职称评审文件要求执行。




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