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 “2+3”深化精准问责 推进“激励行动”
发布时间:2023-05-06 11:20:21 信息来源:五华区纪委监察局
朗读
据悉,该区纪委监委认真学习对照《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问责工作操作办法(试行)》,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五华区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问责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问责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突出问责重点,分清责任、规范程序,切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权责一致、错责相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彰显容纠并举的政治关怀,通过制度机制两个强化和实操“三个准”,“2+3”实现问责工作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明晰问责依据。该区纪委监委从强化内部机制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进一步完善问责和监督执纪的相关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监督过程中失职失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为防止出现擅自扩大问责范围,导致问题泛化、滥用、简单化的问题,废止了之前制发的《五华区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五华区一般工作人员问责办法》《五华区社区工作者问责办法(试行)》等规定,明确提出办理问责案件必须将问责依据统一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上,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把工作上的失误和违纪违法行为、一般性的过失与严重的失职失责区分开来,合理界定责任范围,厘清责任归属,形成从严问责、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的协同机制,做到公允客观、不枉不纵。
实操“三个准”,提升精准问责水平。该区纪委监委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健全和完善基层领导干部的问责制度,聚焦党的事业中重大领域攻坚、中心工作和难点问题的突破上,科学界定“问责区间”,罗列“问责清单”,把握尺度和力度,不矫枉过正,也不扩大化和泛滥化,做到问责范围准。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在办理问责前认真组织调查,全面客观、公正公平地评判干部行为,在责任认定上综合考虑问题的性质、后果和责任人的履职作为情况,真正把“板子”打到“疼处”,让问责问到该问处,防止把问责对象扩大化,做到问责对象准。该区纪委监委在问责中坚持实事求是,宽严适度,不畸重,不畸轻,对出现问题的党组织、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做到问责处理准。同时,建立相应的容错纠错机制,对符合容错情形的,按照规定进行免责或减轻问责,为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022年以来,该区纪委办理党内问责件5件5人,监察问责件1件1人。
“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化和有力实践,也是形成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良好氛围,更是推动‘清廉云南’建设之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的有力举措。”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