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五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三方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6 15:52:04 信息来源: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朗读
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和相关技术指南、规范要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包含样点布设与校核、野外样点调查与样品采集、土壤样品流转、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普查质量控制、数据库运维、成果汇总和图件制作等内容,其内容多,环节多,要求高,时限紧。为了较好开展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普查任务。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五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点校核、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及后期成果汇总、图件制作等比选。
一、 项目名称
五华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二、 项目概况
(一)服务地点:五华区红云、莲华、普吉、黑林铺、西翥街道辖区;
(二)采购预算:待定(上级采样任务未全部下达);
(三)资金来源:区级财政预算拨款;
(四)服务期限:两年;
(五)采购内容:样点校核、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及后期成果汇总、图件制作;
(六)合同履行期限及投标要求:根据工作进度,按照合同约定拨付经费。
三、 参加比选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或有效的法人证明文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
4. 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 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6. 本次比选需参选单位按附件2内容提供各单项报价,因目前部分任务不明确,后期根据实际完成数量进行经费结算。
四、 申报材料
(一)参与比选方需提供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报价表;
(二)参加比选要求中2、4、5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提供一式叁份。
五、 申报时限
2023年4月12日17:00前。
六、 申报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303室(昆明市龙泉路536号)
七、 其他事项
对收集到的申报材料,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将进行综合比选,并对外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进行确定。若排名第一的有其他原因导致主动或被动取消服务资格,将由排名第二的提供服务,以此类推。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620619
喻老师 0871-68337739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