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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终止办学相关事宜的公示

朗读

各位家长、教职工、债权债务人:

因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举办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的规定,须终止办学。为保证相关人员或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拟终止办学事项予以公示:

申请项目: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申请单位或者个人:云南德慧科教开发有限公司

举办人:云南德慧科教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明

办学地址:昆明市龙泉路627号

办学内容或范围:高中学历教育

公示时限:7个工作日(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12日)。

被公示单位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相关法律规定和义务。

若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未按上述条款履行对您的义务,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相关情况和投诉。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五华区教育体育局民办教育科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电话:0871—64108035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二楼202室


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