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4-18 16:40:39 信息来源: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朗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云双随机联发〔2022〕1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度昆明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昆双随机办发〔2022〕1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制订2022年工作计划。
一、 目标要求
按照省、市、区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认领市级抽查计划中实施检查层级为县(市)区级的计划,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按不同抽查类型、抽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配对,实现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 工作任务
(一)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并对外公示。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检查对象类型、行业、性质、经营规模等特定条件,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依法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双随机”抽检系统随机根据抽查事项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规范执法检查程序
对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前,检查人员须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告知检查目的和具体要求,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实地核查、制定询问笔录等工作。检查后,应根据抽查内容,建立检查台账,将检查项目名称、被检企业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录入台账,并就检查情况形成执法检查结果。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举报投诉多、群众关注度高、诚信等级低或者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记录的用人单位,可以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合理安排抽查时间,抽查对象较多的同一抽查事项可分几个时间段开展抽查。
(五)做好后续监管及执法衔接工作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形外,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检查部门应当在当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做好现场处置,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及时移交相应部门执法人员处理,依法加大惩处力度,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应当由处罚决定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归集至监管平台,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调整抽查行业、抽查区域及抽查比例,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各类抽查检查结果要及时归集至公示系统,为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创造条件。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人社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
制定抽查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五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附件2.2022年度五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