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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2021年失业保险参保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及办事指南

朗读

为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促进民生改善和就业形势保持总体平稳,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64号)和昆明市相关要求,五华区在2021年实施失业保险参保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一、申领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五级(初级)至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须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或“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公共服务网”(http://www.yn12333.gov.cn/xxcx.aspx)可查询验证。

二、发放标准

2021年取得证书的补贴标准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发放。

2020年取得证书未申领补贴的,可继续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9〕72号)执行。

三、申领期限

1.2021年取得的证书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申领,超过12个月的不予受理。

2.2020年取得的证书,可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请补贴。

3.从2021年1月1日起,云人社办通〔2019〕72号文件中“企业职工在参加初级(五级)以上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前,须持有下一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达到提升等级所需年限”的规定停止执行。

四、申领渠道

五华区全力畅通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渠道,保障参保企业职工领取方便快捷。

参保企业职工本人可在“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领补贴,申领时如无二代社保卡的,可先申领电子社保卡后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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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温馨提醒

1.五华区代发银行统一选择“301交通银行”。

2.2021年失业保险参保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范围政策执行截止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

3.提交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后,请务必保持所填写的手机号码通信畅通,所提交的银行卡状态正常,确保技能提升补贴能及时准确发放到所提交的企业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4.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5.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被列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相关失信信息将在“信用中国”、人社部门门户网站等媒介公示,并接受由相关部门实施包括限制乘坐飞机、高等级列车和席次、获得贷款授信,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在内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