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关于2021年“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8 12:01:48 信息来源: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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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创业项目
1.毕业5年内(2016年6月以后毕业)五华区创业的高校统招生(含大中专);在五华区创业的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员。
2.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无违规违法记录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
3.申报人必须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
4.已享受过“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资助的企业、团队及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5.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1人。(不含法定代表人)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项目
1.在昆明辖区内登记注册且经营地址为五华区或高新区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合法经营企业。(以养老保险划型为准)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健全完善的生产、技术和财务管理制度。
3.依法纳税,守法经营,无违规违法记录。
4.申报人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5.已享受过“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资助的企业、团队及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6.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3人。(不含法定代表人)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一步,网络报名(2021年6月5日至2021年7月16日)。项目申请人登录“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活动网站(http://www.fhyfkm.com)进行网络报名。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网络报名的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信息一经审核不得随意更改。填写报名信息注意事项:①项目照片必须是与创业项目相关的图片,大小不应超过512KB的jpg格式图片;②申请金额填写额度为3-6万元之间。
第二步,现场确认(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30日)。通过网络审核后,经营地在五华区及高新区的申请项目,请在规定时间内到五华区就业局(五华区正义路五华坊17号301室)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纸质材料(从活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若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现场确认材料(从活动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1)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为(以下非原件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毕业证书(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带动人员就业相关证明(提供公司名下不少于1人的社保证明,可由当事人在昆明人社通上自助打印),“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申请表、评审表、项目查验报告和创业计划书等。
(2)小微企业创业项目。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为(以下非原件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带动人员就业相关证明(提供公司名下不少于3人的社保证明可由当事人在昆明人社通上自助打印);“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申请表、评审表、项目查验报告和创业计划书等。
四、创业培训
项目申请人采用网上自主培训的方式,登录“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官方网站,下载相关创业培训课件和《创业计划书模板》,自主学习并撰写《创业计划书》。
五、项目复审
(一)复审程序。复审工作包括以下程序:一是组建复审小组针对通过初审项目的《创业计划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适时组织实地抽查;二是分组开展现场路演答辩,组织专家进行复审;三是对通过复审的项目名单进行公示。
(二)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六、项目专家集中评审
(一)专家集中评审程序。专家集中评审包括以下程序:一是分组开展现场路演答辩;二是组织专家根据答辩情况进行评审打分,确定拟资助的项目名单及金额;三是对拟资助的项目名单及金额进行公示。
(二)专家集中评审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七、项目复核和拨款
市项目办将于次年对拟资助的创业项目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项目给予一次性拨付资助资金。
(一)复核程序。拟资助创业项核材料,项目办组织专家对复核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通过复核,对运营情况良好、积极配合各县(市)区和市项目办工作的项目,按规定拨付资助金。对不配合工作、虚报材料、运营异常和违法、违规经营的创业项目,取消资助资格。
咨询电话:五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就业管理科63588349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正义路五华坊17号301室
五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