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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A地块国有土地及房屋征迁项目房地产评估机构协商选定的结果公示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昆明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昆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昆政办﹝2015104号)、《昆明市城市更新改造土地补偿指导意见》(昆政办﹝201534号)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相关规定

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普吉街道办事处于2021513日下发了《关于协商选定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A地块国有土地及房屋征迁项目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通知》并于2021514普吉街道办事处召开房地产评估机构自主协商会,最终被征收人协商投票选定了该地块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获得票数最多的评估机构为昆明滇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昆明滇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将承担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A地块国有土地及房屋房屋及土地征收与补偿评估工作。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517日至2021520日。

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

                      2021 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