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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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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五华区统计局

五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0846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8591个,增长151.70%;产业活动单位34721个,增加31389个,增长942.05%;个体经营户32910(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30846

100.00

企业法人

29192

94.64

机关事业法人

494

1.61

社会团体

291

0.94

其他法人

869

2.82

二、产业活动单位

34721

100.00

第二产业

3507

10.1

第三产业

31214

89.9

三、个体经营户

32910

100.00

第二产业

173

0.52

第三产业

32737

99.48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734个,占28.3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706个,占18.5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109个,占10.08%。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8975个,占57.66%;住宿和餐饮业6326个,占19.2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234个,占9.83%(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30846

100.00

32910

100.00

采矿业

20

0.06

0

0.00

制造业

826

2.68

112

0.3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5

0.05

0

0.00

建筑业

2425

7.86

63

0.19

批发和零售业

8734

28.31

18975

57.6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33

1.08

2755

8.37

住宿和餐饮业

810

2.63

6326

19.2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109

10.08

73

0.22

金融业

598

1.94

——

——

房地产业

1208

3.92

39

0.1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706

18.50

583

1.7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794

9.06

86

0.2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27

0.41

0

0.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64

3.13

3234

9.83

教育

885

2.87

61

0.19

卫生和社会工作

269

0.87

345

1.0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64

4.42

258

0.7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33

2.05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29192个,比2013年末增加18527个,增长173.72%。其中,内资企业占99.3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4%,外商投资企业占0.4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50%,私营企业占89.73%(详见表2-3)。

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29192

100.00

内资企业

28992

99.31

 国有企业

146

0.50

 集体企业

121

0.41

 股份合作企业

4

0.01

 联营企业

6

0.02

 有限责任公司

2246

7.69

 股份有限公司

274

0.94

 私营企业

26193

89.73

 其他企业

2

0.0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70

0.24

外商投资企业

130

0.45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17078人,比2013年末增减少2506人,下降0.6%,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66167。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07900人,减少39158人,下降26.63%;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309178人,增加36783人,增长13.5%。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88388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4038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76593人,占18.26%;批发和零售业63945人,占15.25%;租赁和商业服务业47062人,占11.22%。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3204人,占48.88%;住宿和餐饮业26719人,占30.23%;其他服务业19193人,占15.24%(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419413

167180

88388

44038

采矿业

137

35

0

0

制造业

30572

10842

381

15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98

137

0

0

建筑业

76593

15146

138

54

批发和零售业

63945

32468

43204

2259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279

3434

4478

789

住宿和餐饮业

13793

7407

26719

1383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4534

8647

202

88

金融业

11889

6799

——

——

房地产业

17292

7093

95

3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7062

15188

1325

55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5492

8616

228

8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047

2727

0

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202

3888

10439

5213

教育

25084

16674

338

261

卫生和社会工作

20979

15425

0

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500

3745

841

37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1080

7896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378.00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18.1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81.89%。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846.5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21.46%,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78.54%

2018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2466.6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71.15%,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28.85%(详见表2-5)。

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0378.00

5846.54

2466.69

采矿业

7.40

6.85

0.95

制造业

719.10

368.83

1228.8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89.38

218.12

16.95

建筑业

864.75

660.78

508.32

批发和零售业

919.89

643.39

157.3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24.26

174.84

32.69

住宿和餐饮业

38.33

22.07

18.3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22.45

152.41

89.34

金融业

1551.95

——

——

房地产业

3086.23

2350.63

201.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71.66

778.05

99.3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53.01

122.66

56.9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94.60

124.40

10.7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5.80

24.38

11.67

教育

188.97

67.90

7.46

卫生和社会工作

126.18

62.03

13.9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0.47

32.56

12.0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66

36.26

——

注:1.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不包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只有全省汇总数,没有分县区数。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组织。法人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