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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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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五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五华区统计局

五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9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各部门、各街道和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五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显著成效

组织领导有力

区委、区政府始终“四经普”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谋篇布局的重要基础,平衡“稳增长、调结构双重压力的一项重要举措予以研究部署,推进落实。2018年7月25日五华区政府成立了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常务副组长,23个区级相关部门和10个街道办事处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五华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及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五华区政府统一思想、厘清思路,强化组织领导,整合全区23个部门、10个街道办事处人、财、物资源。从92个社区选聘721名普查人员分级签订《“四经普”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普查任务、倒排时间进度,全面压实普查登记“四阶段十三个环节”工作安排,营造“职责明确、纵横连贯、协调统一、多方参与 良好工作氛围,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全面摸清家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区700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区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家底,了解了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向高质量转型升级奠定基础。同时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采用科学方法

全区普查员在普查登记过程中严格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及13项业务流程,按照“四上统查,四下分区”的工作原则,分批次、分重点对全区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为经济普查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数据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方法运用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五华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等,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济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好普查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相关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4万多条。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强化执法监督

广大普查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好问责机制,公布普查违法违纪举报方式,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普查工作依法依规地开展。

、确保数据质量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五华区经普领导小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按照市级数据质量抽查工作要求,对辖区各街道办事处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登记规范性和指标差异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和自检自查,同时先后接受国家和市级经普领导小组对我区经普数据事后质量抽查,数据质量得到全面认可。

总体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国第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0846个,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有3286个,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有27560个。法人单位总量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加18591个,增长151.70%;产业活动单位34721个,与2013年“三经普”相比增加31389个,增长942.05%;个体经营户32910,与2013年“三经普”相比增加360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