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五华区2018、2019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9 15:32:37 信息来源: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朗读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的通知》(农办政改[2020]2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经五华区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对全区2018、2019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技术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货商报名参加。
一、 项目名称
五华区2018、2019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技术服务
二、 项目概况
1. 供货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 采购预算价:4.00万元
3. 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4. 服务期要求:2020年5月1日-5月30日
5. 采购内容:
(1)提供全区8个街道办事处,239个农村经济组织提供清查技术咨询和培训;
(2)跟踪指导各农村经济组织将2018年度、2019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情况按要求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并对录入信息进行审核、上报数据;
(3)出具五华区2018年度、2019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情况报告。
三、 供货商条件和要求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的通知》(农办政改[2020]2号)文件要求,技术服务主体应具有下列资质: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在人员、技术、设备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资质,团队人员需具有会计从业经验和从业资质证书。
(三)近2年内在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有独立承接、完成有农村集体清产核资项目或者类似项目的经验;
(四)具备实施完成工作必需的软硬件设备;
(五)在政府采购中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行合同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六)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 申报材料
(一)供货商需提供书面询价表(一式二份);
(二)供货商符合(1—5项)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二份),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 申报时限
2020年5月6日14:00--16:00递交申报资料
六、 申报地点
昆明市普吉路339号,昆明市五华区农林局A座三楼办公室
七、 其他事项
对收集到的申报材料,五华区农业农村局将综合各供货商情况,对照相关要求评议,同时参考报价情况择优选择,并对外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进行采购。
八、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截止时限日期。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614982
匡老师 0871-63620189
昆明市五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 4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