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 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5 13:59:30 信息来源:五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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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局办: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云审改办发〔2018〕4号)及《关于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昆审改办发〔2018〕20号)相关工作部署,区审改办组织区级具有行政许可事项的20家部门编制了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是审批部门对行政相对人的告知和承诺,凡编入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审批要素,都视为对群众、企业的承诺,不得随意修改和增减,不得擅自增加审批流程、环节、申请材料和收费项目。
(二)各部门公布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须严格按照《五华区政府部门精简审批要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五华区政府部门压缩审批时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定的“精简后提交材料清单”和“压缩后承诺时限”,公布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中的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审批要件。
(三)各部门公布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时务必保持所使用的事项数据属于最新状态;没有及时更新的,认真对照国务院、省、市最新相关文件,进行同步更新;务必确保公布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如有因错漏、虚报、误报的,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四)各部门业务手册根据省级、市级部门统一发至行业系统固化形成的标准模板自行进行编制公布。
二、公布方式
办事指南(完整版)应当以电子文本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网站及相关政务服务网络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公布,供申请人查询、阅览、下载打印。办事指南(简版)应当以纸质文本形式摆放在本部门及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实体窗口,供办事群众免费取阅。业务手册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的岗位必备知识和审查工作细则。
(一)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kmwh.gov.cn)办事指南(完整版)电子文本的公布方式为:区政府门户网站中的“行政许可信息”栏目。
(二)相关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及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的公布方式请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组织公布。
三、完成时限
区级各部门办事指南(完整版)和业务手册,应当经内设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部门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于2018年8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附件:区政府各部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五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