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昆明市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5 09:45:23 信息来源: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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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发改收费〔2018〕454号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降低昆明市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市园林绿化局,县(市)区发改局,西山风景区、轿子山风景区、九乡风景区: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动全域旅游,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8〕951号)精神,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旅游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8〕38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完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 促进旅游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8〕918号)相关要求,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决定降低昆明市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
(一)市园林绿化局管理的大观公园门票价格由现行26元/人次降为20元/人次、金殿名胜区门票价格由现行30元/人次降为25元/人次、黑龙潭公园门票价格由现行20元/人次降为15元/人次,昙华寺公园、郊野公园免费开放;
(二)西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由现行40元/人次降为30元/人次,西山玉兰园免费开放;
(三)轿子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由现行54元/人次降为35元/人次;
(四)九乡风景区门票价格由现行90元/人次降为60元/人次。
二、严格落实优惠政策
门票价格调整后,各公园、景区仍继续执行国家和省的各项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一)免票入园对象:6周岁(含6周岁)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或持《离休证》的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残疾人(盲人、双下肢残疾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票进入);持有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及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持有《云南省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证》人员,本人可携父母、配偶、子女最多6人免票入园。
(二)门票减半入园对象:6-18周岁(含18周岁)的未成年人;60周岁(含60周岁)-70周岁(不含70周岁)的老年人;持有有效证件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在读学生。
(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明确规定的其他减免对象。门票减免不含一票制中的索道、接驳车船费用。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各公园、景区要严格执行降价标准,并及时在售票窗口等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降价后的门票价格(含优惠票价、优惠对象、优惠条件)。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价格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2018年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要求,在“十一”国庆节期间对辖区内景区降价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依法查处景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优惠政策、擅自涨价、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件应立即予以曝光。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此文件不一致的一律以此文件为准。《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春节国庆黄金周期间降低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文件的通知》(昆发改收费〔2013〕44号)、《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云南省物价局关于五一期间降低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文件的通知》(昆发改收费〔2013〕372号)同时废止。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