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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2018年一季度规模以上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
发布时间:2018-05-28 09:13:52 信息来源:五华区统计局
朗读
今年以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发展服务业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发展服务业作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战略重点,突出规划引领,创新体制机制,狠抓政策落实,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以下简称“规上服务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呈现出“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的有利局面,一季度全区规上服务业运行态势良好。
一、基本运行情况
2018年一季度,五华区108家规上服务业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3.2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 72家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5.5亿元,同比增长25.0%。(1)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家营业收入1.7亿元,同比增长27.8%;(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家营业收入2.7亿元,同比增长25.4%;(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家营业收入0.6亿元,同比增长33.6%;(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7家营业收入0.5亿元,同比增长15.8%。
(一)行业分布广泛,营业收入集中度较高
一季度,五华区纳入网上直报的108家规上服务业企业覆盖10个行业门类,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企业数量占比接近三分之一,是全区在库服务业企业中数量最多的,同时也是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的重要构成部分。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数量位居第二,是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的另一大组成部分。以上两个行业门类企业数占比接近50%。
一季度,五华区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的行业集中度较高,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三个行业门类营业收入占比分别31.8%、20.5%和18.9%,合计占比高达71.2%。
(二)十大行业有增有降,门类分化较为明显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不减,一季度规上服务业内部十个行业门类的营业收入增速呈现“六升四降”的局面。卫生社会工作,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是营业收入增长最快的3个行业,分别增长32.3%、31.9%和29.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因受电信行业结构调整,营业收入下滑严重,增速为-16.6%,。
总体来看,2017年全区规上服务业发展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主导。该行业营业收入总量较大,占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的比重五分之一,占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比重近一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已经成为全区规上服务业的主导行业之一;二是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速较快。以上两个行业营业收入合计为2.3亿元,占全区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的41.8%,对全区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起正拉动作用;三是单位效益普遍不高。规上服务业企业中亏损企业有49家,占全部规上服务业企业总数的45.3%,企业“降成本”和营利能力有待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行业结构不够合理
全区服务业产业层次较低、结构单一,抵御政策变动因素和经济下行压力等风险的能力较弱。在服务业内部结构中,传统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传统行业主导地位明显,营业收入规模占比高达三成;而新兴服务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占比仅为11.3%,暂无法形成规模优势。全区新兴行业对服务业的带动作用很弱,在服务业新经济蓬勃发展、“互联网+”等不断改造服务业经营流程、颠覆服务业经营和盈利模式的今天,全区服务业面临较大转型升级压力。
一季度,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排名前10名的企业营业收入合计完成8亿元,占全部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的60.6%,行业主要集中在道路运输、电信、广告、软件信息服务以及医疗美容等,且多为国有控股企业。可见,竞争力较强的服务业主要为国有控股,营业收入主要以少数大型国有垄断企业拉动为主的局面尚未扭转。
(二)私营企业发展能力有待提升
私营经济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在规上服务业企业中,私营企业数接近一半,规下行业几乎都是私营企业,很大程度上私营企业的人均薪酬代表的是整个社会的消费能力。在五华区众多的私营企业中,大多数规模较小且比较分散,市场竞争力总体不强,发展缓慢,没有形成较好的品牌和规模效应;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融资成本较高,使得众多的中小私营企业生存及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一季度,私营企业应付职工薪酬增长25.6%,增速高于国有企业7.4个百分点。但私营企业人均薪酬仍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仅是国有企业的36.5%。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关注重点行业发展,建立健全行业发展监测制度
以部门联动为基础,对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重点行业做好数据动态监测和重点扶持。及时准确了解行业发展状况,认真反馈行业发展问题,建立健全行业发展监测制度,为全区规以上服务业经济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二)加大扶持,推动企业发展壮大
加强引导,建立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的经营模式,提升行业竞争力;通过连锁、联营等形式扩大有市场潜力企业的规模,支持适应行业发展趋势、代表市场发展方向的优势服务业企业集团加快发展,使服务业企业走上规模经营之路,实现行业规模扩张和结构优化;对资产上规模、利税上水平,从业人员多、发展潜质大的服务业企业,在政策资金、税费等方面给予扶持,使其优先发展,推动服务业发展提档升级。同时,重点关注全区已经成型的科技产业园发展趋势,以点带面形成服务业集聚效应,做大做强一批有规模的服务业企业。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格保证数据质量
一要加大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二要加强对部门、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在报表填报、审核、报送等环节实行规范性操作;三要建立健全部门、企业服务业统计台账,保证数出有据,数变有因。
附注:
1.统计范围: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L门类)、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O门类)、文化、体育和娱乐业(R门类),以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64大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5大类)。
3.由于服务业月报上报时间较其他专业后,季度数据使用错月数据,即一到四季度对应使用1-2月、1-5月、1-8月、1-11月数据。为使数据有代表性,本文用1-2月的快报数据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