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农村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12-13 15:33:18 信息来源:五华区农林局
朗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以及“脱贫路上不落下一户一人”的要求,深入扎实做好区内农村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结合五华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农村地区低收入群体增收致富为核心,以帮助农村低收入群体实现以不愁吃、不愁穿,教育有保障、医疗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的“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突出精准帮扶,重点实施危房修缮改造、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生产、发展教育、转移就业、健救助康、社会保障兜底和广泛开展社会帮扶的“八大工程”,着重强化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帮扶,力争2017年底以前50%的农村低收入群体脱贫,确保2018年底以前全区农村低收入群体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二、 基本原则
五华区农村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坚持精确瞄准、分类施策,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坚持全面落实责任。落实区扶贫办的牵头抓总责任、强化街道办事处在农村低收入群体脱贫中的主体责任,区级挂联领导对农村低收入户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责任,“挂包帮、转走访”挂联单位对挂联村民小组农村低收入户脱贫的直接责任和其他责任单位的配合责任。
——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实现光荣脱贫。
三、 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五华区农村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指挥部。
指 挥 长:吕天云 区委书记
陈 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指挥长:赵志良 区委副书记
副 指 挥 长:苏天福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凡 群 区政协主席
李 伊 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
张志宏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陈 净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何跃龙 区政府副区长
李克武 区政府副区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区农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副区长李克武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农林局局长杨继军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全区农村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四、 实施步骤
(一)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精准识别“回头看”
根据《五华区农村低收入户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经过入户调查、“两评议两公示”、“五不录”核查、全面复核和汇总登记等程序在2017年6月初完成了农村低收入群体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摸清了全区农村低收入群体底数并根据致贫原因进行了分类整理,做到了该退的退,该进的进。
(二)推进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
1. 制定行动方案确定帮扶项目。各帮扶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在2017年6月完成具体行动方案制定。各挂联单位根据各项帮扶工作行动方案和各自挂联的农村低收入户实际,在2017年6月底前制订为联系的农村低收入户设计的发展生产帮扶项目申请表。
2. 开展帮扶工作。从2017年7月上旬开始,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方案开展帮扶工作。各挂联单位为联系的农村低收入户申请了发展生产帮扶项目的,要根据区扶贫办组织审核通过的项目申请表开展工作。在帮扶过程中,各责任单位要做到动态管理,并鼓励整合其他资源投入帮扶工作。
(三)监测与总结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对照农村低收入户识别标准进行动态管理,做到该进的进,该退的退。2017年12月各挂联单位对所挂联小组的农村低收入户按照户内每人年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为标准进行核查监测,对脱贫了的进行销号,对未脱贫的由各挂联单位在包保,确保2018年全面帮扶脱贫,脱贫工作全面完成后,区扶贫办牵头对扶贫工作进行分析总结,查缺补漏,确保脱贫任务不打折扣。
五、 帮扶措施
(一)危房修缮改造帮扶
以实现农村低收入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为重点,采用下列方法进行危房改造帮扶。
1. 建设原则。危房改造本着保障安全和农村低收入户自愿的原则,在实施前由危房改造责任挂联单位组织对农村低收入的C级和D级危房按“一户一宅”和建新拆旧的原则进行申报。
2. 建设标准。原址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建筑面积原则上每户1-3人的控制在40-60m2以内,3人以上的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60m2以内。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条件,满足造价低、功能好,安全、节能绿色等要求。
3. 建设方式。危房改造以原址拆除重建为主,加固修缮和选址新建为辅。选址新建的由村民小组和社区负责协调落实地基以及拆除旧宅,地基选址要符合村庄规划并优先使用老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其他土地的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国土、林业和规划部门研究审批,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旧宅拆除面积应不低于新宅占地面积,旧宅未拆除的不发放补助资金。建设施工原则上采用村民自建的方式解决。
对于危房相对集中的村民小组,探索通过危房改造与土地整理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试点由村集体筹集资金逐步流转老宅基地,进行整理后供村民建房,村民利用整理过的宅基地建房的,要把旧宅基地交还村集体,村集体使用宅基地整理后节约的土地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用集体经济收益归还宅基地整理投资。逐步引导农户集中连片居住,做到人畜分离。
4. 资金筹集。危房改造资金通过扶贫资金补助一部分(约40%),农户自筹一部分(约30%),“挂包帮、转走访”挂联单位及社会力量资助一部分(约30%)等渠道筹集。建盖建筑面积不超过40m2的,扶贫资金补助2万元,挂联单位及社会力量定额资助1.4万元(或建材);建盖建筑面积60m2的,扶贫资金补助2.5万元,挂联单位及社会力量定额资助2.3万元(或建材)。对无能力自筹资金的特困人员(特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危房家庭用扶贫资金补助的2万元和挂联单位定额资助1.6万元(或建材)兜底建盖建筑面积不超过30m2的保障房,与使用人签订协议确认房子归村集体所有。危房加固的每户扶贫资金补助0.4万元,不足部分由农村低收入户筹集和挂联单位资助。同时区住建局要积极向上级争取四类重点人群危房改造资金。拆旧建新和选址新建的,扶贫补助资金在墙体砌筑完成和危房改造完成并拆除了旧宅后,经村民小组、社区、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并在村民小组和社区公示3天后,由西翥街道办事处按标准各拨付50%的补助款;危房加固的,在完工后经村民小组、社区、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并在村民小组和社区公示3天后,由西翥街道办事处按标准拨付补助款。资金管理及发放方式按《五华区区内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5. 职责分工。危房改造工作由农村低收入户挂联的区级领导牵头组织住建、街道、社区和挂联单位对每个农村低收入户的危房进行评价并最终确定建设方式、资金保障措施和工程时间进度表,形成一户一档,并由危房改造挂联责任单位在2017年7月内报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和跟踪管理。
区级挂联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和动员社会力量进行资助,“挂包帮、转走访”挂联单位负责筹集资金。住建部门根据改造措施负责设计农村住房方案参考图、编制工程造价资料、培训农村工匠等技术指导服务工作。西翥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根据每户的建设标准、建设方式、设计图纸、工程时间进度表负责组织实施。
6.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子女有赡养能力而老人居住在危房中的,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司法所和社区进行调解或仲裁,敦促子女履行法定义务。个别生产生活存在一定困难但在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开展前已自行开工建房但未完工的不纳入危房改造帮扶范围,通过生产帮扶方式进行帮扶,并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对于非特困人员无法自筹资金建房的由危房改造挂联责任单位报区扶贫领导小组备案。
牵头领导:陈 净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西翥街道
配合部门:国土五华分局、规划五华分局、区农林局,各“挂包帮、转走访”挂联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2月
(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帮扶
要着力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均衡发展,以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改善为重点,提升农村居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有条件的村组要接通自来水、无自来水接入条件的采取措施改善人饮供水设施,保障饮水安全;要继续推进村民小组拉通动力电工程建设;改善农村社区的道路条件(含危险路段有防护措施),继续对入村道路和村内道路进行硬化;提升光纤网络覆盖率;要继续推进标准化卫生室、公共厕所、垃圾房和活动场所建设。原则上每个“挂包帮、转走访”挂联单位要筹资为挂联的村民小组至少建设一个上述内容的项目,区水务局、区经贸局、区交运局、区科信局、区卫计局、区环卫处等单位分别提供工程技术和建设管理指导服务。对于挂联单位无能力解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整合资源,把改善农村社区生产生活条件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逐步加以解决。
牵头领导:李克武
牵头部门:区农林局
配合部门:区水务局、区经贸局、区交运局、区科信局、区卫计局、区环卫处、西翥街道,各“挂包帮、转走访”挂联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并持续开展
(三)发展生产帮扶
大力开展生产帮扶工作,提高农村低收入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依靠农村低收入户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1. 生产帮扶到户。充分发挥“挂包帮、转走访”机制联系覆盖面广、可因户施策的优势,挂联单位在充分征求尊重挂联的农村低收入户意愿和共同协商的基础上,量身定制增收措施,一户一业,每户至少要有一项增收项目。从区内扶贫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产业扶贫资金。为确保产业扶贫资金真正用于发展产业,由挂联单位负责管理产业扶贫资金,挂联单位从产业扶贫资金中为每个农村低收入户向区扶贫办一次性申请5000元的产业扶贫资金,实现产业帮扶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全覆盖。产业扶贫资金要严格按《五华区区内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使用。
2. 股权量化试点。制定《五华区财政扶贫资金股权量化实施方案》以及整合农林产业项目,引导区内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农村低收入群体比较集中的社区发展农林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等产业,财政扶贫资金入股新型经营主体并虚拟折股量化到区内在册农村农村低收入户,优先支持无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农村低收入户,赋予他们有保障的股权收益。着重发展贫困程度相对较重社区的农林产业,通过发展农林产业和财政扶贫资金股权收益带动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增收。
牵头领导:李克武
牵头部门:区农林局
配合部门:区科信局、区科协、西翥街道,各“挂包帮、转走访”挂联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并持续开展
(四)发展教育帮扶
要杜绝因贫辍学,并以最大限度减少因学致贫、因学返贫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区教育局要制定《五华区教育帮扶专项方案》,对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实施从幼儿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学费免除和专项资助制度。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政策,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补贴制度,免除农村低收入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寄宿伙食费。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助学金和免杂费制度,免除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费,对考取一本、二本高校和就读于中高职院校的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给予政策补助,做到“应补尽补”。加大对昆女中“春蕾班”的宣传力度并有针对性招收农村低收入家庭子女入学。充分利用职业教育的优势,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体系,鼓励招收农村低收入家庭子女,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五华区农村低收入群体脱贫致富中的“金钥匙”作用。
牵头领导:陈 净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西翥街道,各“挂包帮、转走访”挂联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并持续开展
(五)转移就业帮扶
以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为重点,通过转移就业脱贫。加大对农村低收入户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创业工作力度,围绕企业用工需求,结合农村低收入户农村劳动力实际,免费开展订单式、定向式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培训后的就业率、稳定率和创业成功率。继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农村低收入户劳动力向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休闲观光等领域转移就业。西翥街道要结合片区开发市级,引导企业吸纳当地人员就业,带动一批农村低收入户劳动力就近实现产业间转移就业。结合生态保护,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户从事保洁员、护林员等工作。依托昆明市建筑业和服务业发展,多渠道收集转移就业供需信息,开展“送岗下乡”和“送人上门”服务,带动一批农村低收入户劳动力到主城区转移就业。鼓励动员辖区企业吸纳农村低收入户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政策补贴。
牵头领导:何跃龙
牵头部门:区人社局
配合部门:区农林局、区经贸局、区工商联、西翥街道,各“挂包帮、转走访”挂联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并持续开展
(六)健康救助帮扶
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群体脱贫为重点,加大《昆明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和《五华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等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做到家喻户晓。针对因病致贫以及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充分利用五华区医院、厂口和沙朗卫生院等资源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慢重病患者进行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完善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机制,为农村低收入户提供健康管理等服务。农村低收入户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诊,经城乡医疗保险报销后,家庭无力支付剩余医疗费用,符合条件规定并经民政部门认定,可通过大病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等形式给予救助。
牵头领导:陈 净
牵头部门:区卫计局
配合部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红十字会、西翥街道,各“挂包帮、转走访”挂联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并持续开展
(七)社会保障兜底帮扶
以因病、年老、残疾或其他特殊原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帮扶脱贫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为重点,根据《昆明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和《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政策,组织开展逐户调查和甄别,符合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严格落实《五华区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因意外事件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应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牵头领导:何跃龙
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西翥街道,各“挂包帮、转走访”挂联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并持续开展
(八)广泛开展社会帮扶
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动作用,广泛协调动员形成农村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的强大合力。各“挂包帮、转走访”挂联单位和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广泛开展社会帮扶动员,引导企业找准“合作共赢、互利互惠”的结合点,有效利用特色资源提升和发展产业,促进农村经济整体发展和农村低收入户增收致富;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在助学、助医等领域开展“一帮一”活动。
牵头领导:李 伊
牵头部门:区委统战部
配合部门: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区残联、西翥街道办事处、各“挂包帮、转走访”挂联单位
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并持续开展
六、 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农村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致富工作,认真落实“四个一”的要求,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好脱贫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定一名直接责任领导,安排不少于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制定一套有效的帮扶措施。各级党组织在农村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全体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建工作与农村低收入群体帮扶工作双推进。
(二)完善退出机制。区扶贫办要牵头完善农村低收入户脱贫退出机制,明确退出标准。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退出标准和工作流程,全面准确把握好政策和相关程序,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及时发现和解决退出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认真开展效果评估,确保退出机制的正向激励作用。
(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及“挂包帮、转走访”挂联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区扶贫办(区农林局)要做好方案制定、组织协调、信息宣传、检查督促等工作。西翥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负责扶贫业务科室和工作人员,划定各内设职能科室的分片包干网格责任区,督促各居委会和村民小组认真履职并积极组织协调各“挂包帮、转走访”挂联单位到挂联村小组按扶贫工作方案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脱贫工作。各项帮扶措施牵头单位要做好各行动方案的制订和实施过程的指导服务工作,要把各自的资源向农村低收入群体脱贫工作倾斜。各挂联单位要落实帮扶责任,广泛动员,强化监督统筹,实实在在地开展帮扶工作,并在不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下,合理调剂部分工作经费在帮扶工作上。挂联的村民小组农村低收入户不全部脱贫挂联不脱钩。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要做好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公安五华分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等部门要做好农村低收入户是否有机动车、财政供养人员、房产和实体企业的核实工作。区纪委要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行为进行问责问效。
(四)强化考核督查。农村低收入群体脱贫工作列入全区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项帮扶工作牵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对不按规定时限和工作要求推进工作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并通报,对不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在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五)加强信息报送。实行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区扶贫办(区农林局)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成效,由区扶贫办汇总后上报区扶贫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