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机构名称

昆明市五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加挂昆明市五华区行政审批局、昆明市五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二、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提出改革意见和建议,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和规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的各项制度、办事流程,并监督实施。建立政务服务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在五华区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部门权责清单,指导、协调、督促区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他服务事项的清理、设立、进驻、办理及审批(核准、审核)流程优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区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

(三)负责对全区投资报建类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联的行政职权的审批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机制,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组织开展联合审批。

(四)负责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系统管理协调和运行维护工作,承接上级部门有关电子政务的工作安排。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化系统建设工作;做好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监督、指导、督查街道(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相关工作,优化政务服务水平。负责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

(五)负责对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驻政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及其人员的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做好政治教育、学习培训、后勤保障及考核等工作。

(六)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对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综合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招标条件和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

(七)推进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调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PPP项目由区财政局受理并调查处理)活动中的争议及纠纷并受理投诉。

(八)负责区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的监督管理。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审计科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保密、印章管理、固定资产账面管理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工资福利、单位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和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档案管理;负责公务接待的统筹安排;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局重要办文、办会工作及重要会议决定、决议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局重点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的任务分解、考核、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科。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备案,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负责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负责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负责取水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审查。负责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负责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负责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负责全区投资报建类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联的行政职权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工作;组织并协调各职能部门对重大项目进行联合勘验;负责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专家库、中介机构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行政审批数据的统计上报、分析研究、立卷归档,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等相关工作。负责投资服务工作。

(三)审批改革科。负责全区“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对照营商环境指标,组织区级各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开展综合评价。负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部门权责清单,指导、协调、督促区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他服务事项的清理、设立、进驻、办理及审批(核准、审核)流程优化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开展全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负责建立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等;承接区深化改革相关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负责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行政审批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行政审批等方面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审查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行政审批等方面重大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对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政府采购项目和 PPP项目由区财政局受理并调查处理),对参与交易当事人的不良行为进行认定,需进行行政处罚的移送行业主管部门处理;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

(五)信息技术保障科。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工作中的电子政务监督管理、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推进“政务一张网”建设,做好网上行政审批信息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区、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工作中有关信息化的建设、培训、指导工作;负责信息化设备、网络、办公电话等的管理、维护、运行、安全保密及技术支撑。负责局机关微站的建设管理。

(六)政务科。负责落实全区“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中涉及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创新管理和运行机制。做好区级职能部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梳理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事项清单。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窗口人员进入审核、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和离开鉴定工作;负责窗口设置和资源配置工作;负责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理、投诉纠纷现场处理等工作;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指导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社区为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负责统计、归纳、总结上报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办件情况。负责对五华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

(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负责区工程建设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全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条件备案和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负责对全区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交易过程进行综合监督。负责受理工程建设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投诉,负责对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的当事人不良行为信息的记录、报告、管理,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对五华区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负责对投资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采购、选取过程进行监督评价。

四、联系方式

办公室:0871-64171196(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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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871-64171196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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