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自然资源公安局五华分局概况
一、 部门名称
昆明市自然资源公安局五华分局
二、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辖区内有关占用林地、毁坏森林或其林木、盗伐林木,走私珍稀植物或珍稀植物制品、珍贵陆生野生动物或珍贵陆生野生动物制品,非法猎杀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或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制品等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实施刑事侦查。
(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治安管理工作,对辖区内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治安案件实施治安处罚,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依照《森林法》对第20条第1款规定,代行《森林法》第39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涉及的林业行政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依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林业部门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批复》(云政复〔2013〕69号)精神,相对集中行使《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森林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执法权限的公告(2013年第32号)》中明确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限。
(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审计科牌子)
(二)法制科
(三)案件查处中队
四、 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68264931 传真:68264931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下午17:00
值班报警电话:68334591 (每天24小时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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